9月,20个国考断面中,Ⅰ-Ⅲ类水质断面8个,占40%,同比持平,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,占5.0%,同比升高5.0个百分点;主要污染物中,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升高,升幅分别为8.6%和2.6%,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平均浓度同比降低,降幅分别为11.4%和7.5%。
1-9月,20个国考断面中,Ⅰ-Ⅲ类水质断面11个,占55.0%,同比升高5.0个百分点,无劣Ⅴ类断面,同比下降5.0个百分点。
本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.69~2.46之间,水质较好的是河北区、河西区、宝坻区,水质较差的后三位分别是东丽区、宁河区、和平区;同比变化率在-36.74%~21.74%之间,与去年同期相比,14个区水质均有所改善;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.76~6.01之间,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宝坻区、西青区、静海区,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变差的前三名为河东区、红桥区、和平区。按照综合污染指数、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,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河西区、宝坻区、南开区,较差的后三名为东丽区、滨海新区、津南区(见附表一)。对照9月份综合排名结果,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,额度依次为:河西区140万元、宝坻区120万元、南开区100万元、北辰区80万元、河北区60万元、静海区40万元、蓟州区20万元。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,额度依次为:东丽区140万元、滨海新区120万元、津南区100万元、宁河区80万元、河东区60万元、和平区40万元、红桥区20万元。按照有关规定,西青区和武清区不予奖惩(见附表二)。2020年9月,我市子牙河西青北辰段、子牙河红桥段、海河红桥河北段等10条河流水质较好(从第1名到第10名),青龙湾故道、蓟运河宁河段、荒地河等10条河流水质较差(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)(见附表三~四)。
注:1.排名是按照《天津市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办法(试行)》(修订版)计算;
2.部分国家事权断面的监测结果暂未共享,本月暂以我市监测数据参与评价;
3.同比变化率为正数和出入境浓度比值>1表示境内水质变差,用红色标识表示;
4.市内六区水环境质量责任主体为相关区政府和天津市水务局。
附表二:
注:奖惩结果一栏,正值为财政奖补额度,负值为扣减财力额度。
附表三:
附表四:
天津生态环境
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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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郝英男 李君